同志们:
今天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这些措施都对做好当前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一定要把这些措施贯彻落实好。长期以来,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向公安部和广大公安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去年10月-12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意见》的统一部署,教育部、公安部等八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教育、公安、司法、文化、卫生、建设、工商、出版等部门密切配合,狠抓落实,经过专项整治,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周边环境有了一定好转,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正在逐步形成。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学校安全工作仍面临着严峻形势,一是针对师生的敲诈勒索、抢劫、伤害等治安刑事案件时有发生;二是部分学校校园周边的道路交通拥挤,秩序混乱,发生在校外的学生交通事故居高不下;三是汛期来临,危房和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严重威胁着师生的生命安全。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好公安机关提出的八条措施和教育部提出的六条措施,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全面落实八条措施。
学生安全涉及亿万家庭,关系社会稳定,保障师生安全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职责所系,任务所在。但是学校安全工作又十分复杂,涉及面广,需要社会各界和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是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构建校园安全长效机制,保障学校及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为广大师生创造安全、和谐和稳定的学习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八条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校园及周边安全长效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是对我们工作的极大支持。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配合落实八条措施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我们自己的重要工作,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积极行动,扎扎实实地抓好八条措施的落实工作,维护好学校及周边的治安秩序。要建立沟通渠道和协作制度,随时与公安机关交流沟通有关情况。要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校园及周边治安信息,及时通报校内大型活动和有关动态,对于引发治安事件的苗头和各类刑事案件,要积极提供线索,协助做好防范和侦破工作。要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选拔政治觉悟高、业务精、宣讲能力强的干警到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积极发挥他们在维护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和安全、法制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各地要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进一步健全学校内部安全防范机制,为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打下坚实基础。
二、认真研究当前安全工作的新情况,采取坚决措施,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为配合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八条措施,针对当前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新情况,教育部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认真贯彻执行,并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要严防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6月10日下午,黑龙江省牡丹江地区宁安市沙兰镇沙兰河上游突降暴雨,瞬间形成洪峰,并引发泥石流,沙兰镇中心小学被淹,造成近百名学生死亡、失踪,这是令人十分悲痛的灾难性事件。灾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教育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特别重视雨季学生的安全工作,包括预防洪水和泥石流灾害;要求各地对校舍特别是危房普遍进行安全检查,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学校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值班制度等。
教育部已于6月11日发出《关于切实加强汛期中小学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切实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各地要认真落实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指示,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立即制定汛期学校安全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患于未然;迅速组织力量抓紧排查学校危房,特别是d级危房,凡是有隐患的要立即将学生搬出,必要时可采取停课等紧急措施;同时针对洪水、泥石流、火灾和地震等突发事件,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和自救自护的能力,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二是要以预防交通、溺水等事故为重点普遍对学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据交管部门统计2004年共有4205名学生在交通事故中死亡,2.1万人受伤。各地和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要通过组织学生观看交通安全录像、举办专题讲座、开展主题班会等生动活泼的活动,教育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搭乘无安全保障的车辆,远离交通事故。同时,还要加强学生游泳安全教育,密切学校与家长、社区的联系,教育学生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
三是要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目前随着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的大量增加,与校车有关的各类安全事故也明显增多。今年3月8日山东一辆接送幼儿园儿童的校车因司机违规操作引发火灾,造成12名儿童死亡。各地要对自备和承租校车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开展一次全面维护和保养。要禁止学校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凡是作为校车使用的都必须经过当地交管部门的审核合格。
四是着力做好寄宿制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随着寄宿制学校和学生的大量增加,加强对这些学校的管理和指导十分重要和迫切。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总结、交流和完善寄宿制学校的安全管理办法。学校要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等各项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预防火灾、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措施和应急方案。校长、教师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保障学生在校安全。
五是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认真抓好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深化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增强校园内部安全防范和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六是认真开展安全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各地要利用暑期时间,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中小学的校长和幼儿园的园长学习国家关于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总结交流学生常见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办法,全面提高学校校长、管理人员和广大教师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七是各地要坚决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明确责任制,完善工作制度,把安全工作作为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体现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对由于工作不落实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保障青少年学生的安全,是保持社会秩序良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也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重要职责,我们要以对广大学生和青少年儿童极端负责的精神,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公安机关紧密协作,切实担负起责任,把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为广大青少年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