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电视电话会议很重要,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重要指示精神,动员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迅速行动起来,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确保学校安全和稳定。
学校安全工作十分重要,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去年以来,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和***、周永康等中央领导同志先后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要求我们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维护好学校的安全和稳定。目前,我国有各类学校和幼儿园59万余所,在校学生和幼儿园儿童多达2.3亿人,这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群体,也是一个非常特殊的群体。长期以来,有关学校安全问题非常敏感,牵动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即使是普普通通的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如果我们重视不够、应对不妥、处置不当,就会使小事变成大事,甚至引发事端,影响到学校和当地的社会稳定。比如,2000年5月发生的北京大学女学生邱庆枫被害案,2004年2月发生的云南大学学生***杀害4名同学的特大杀人案,2004年8月发生的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1名儿童被砍死、14名儿童和3名教师被砍伤案。这些案件,不仅影响到当地的治安稳定,而且波及社会,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多年来的工作实践告诉我们,学校治安无小事。学校治安问题,不仅是关系到广大学生健康成长的重大问题,也是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国家和民族未来的重大问题。
近年来,公安部按照中央的要求,同教育部门一道,持续不断地开展了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打掉了一大批混迹在学校及其周边的犯罪团伙,抓获了一大批以学生为主要侵害对象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取缔了一大批在学校周边非法经营的网吧和歌舞厅、录像厅等娱乐场所,清理整顿了一大批在学校周边非法经营的摊点和出租房屋。各地公安机关还因地制宜,通过选派优秀民警深入学校开设法制课、担任校外法制辅导员、举办安全教育讲座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和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在校学生的法治观念,提高了学生自我防范的能力。通过这些举措,一些地方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混乱的状况得到很好扭转,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广大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得到了切实保障,社会反响很好。
但是,在充分肯定已经取得的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学校治安状况不容乐观,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地区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混乱。一些违规经营的网吧和游戏室、录像厅、歌舞厅等娱乐场所遍布学校周围,一些学生涉足其中,学业和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影响。二是一些地方学校周边特别是校门前交通状况混乱,交通安全隐患突出,涉及学生的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三是一些不法分子在学校周边寻衅滋事,将学生作为侵害目标,严重影响学生的人身安全。四是学校内学生违法犯罪及学生自杀、学校火灾、学生拥挤踩踏、食物中毒等事故、事件时有发生,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受到一定影响。
据统计,2004年,公安部接报严重危及师生和幼儿园儿童的恶性刑事案件67起,涉及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造成50人死亡、171人受伤;学校和幼儿园共发生火灾事故799起,造成12人死亡、9人受伤;共有4205名学生在交通事故中死亡、2.1万名学生受伤。今年1月至4月份,公安部接报严重危及师生和幼儿园儿童的恶性刑事案件19起,涉及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造成9人死亡、34人受伤;学校和幼儿园共发生火灾326起,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1455名学生在交通事故中死亡、5905人受伤。3月8日,山东一辆接送幼儿园儿童的校车因司机违规操作引发火灾,造成12名儿童被烧死。4月2日,一名在广东打工的人员因多次讨要工资不成,闯入校园持菜刀疯狂砍杀学生,造成8名学生被砍伤,其中6名重伤。
为了彻底扭转一些地方校园及其周边治安混乱的状况,有效维护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公安部、教育部在深入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基础上,认真总结了以往各地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工作经验,深入分析了以往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本着“打防结合,标本兼治,严格监管,确保安全”的原则,研究制定了《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这些措施,一项一项非常具体,对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分解、细化,明确了公安机关刑事、治安、交通、消防等部门的责任,既体现了打击的职能,又有防范的作用;既涉及校园周边的治安防控,又有校园内部的管理要求;既治标,又治本,构成了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有机整体,是有效解决当前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这些措施的出台,不仅是公安机关、教育部门适应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具体体现,而且是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根本要求,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实际行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一定要狠抓这些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实现以下目标:一是校园内部及周边的治安防控措施得到明显加强;二是防控机制得到有效建立和完善;三是防控能力得到切实提高;四是治安秩序、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五是消防安全得到有力保障,使学生放心、家长放心、社会放心。为此,必须做到“四个切实加强”:
第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要把这些措施的贯彻落实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周密部署,狠抓落实。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安部已经成立了贯彻落实“八条措施”领导小组,由刘金国同志负责。各地也要迅速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分管厅、局长和治安、刑侦、消防、交管部门一把手要亲自负责。要将这些措施的落实层层分解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身上,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奖惩到位。
第二,切实加强协作配合。这些措施的落实,离不开综治、公安、教育和共青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教育部领导对此非常重视,专门研究制定了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六条措施。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主动地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等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共同分析研究校园及周边治安存在的问题,形成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整体优势。公安机关治安、刑侦、消防、交通等部门也要在充分履行各自职责的基础上,相互配合,加强协作,形成整体合力。
第三,切实加强督促检查。为确保这些措施真正在基层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下半年,公安部和教育部将组织专门督查组,深入各地进行督促、检查。督查组将釆取明察暗访等形式,直接深入学校,听取师生们的反映。对于检查的情况,将以适当形式予以通报,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第四,切实加强宣传发动。各级公安机关要通过举行发布会、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师生广泛宣传公安部“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六条措施”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公安机关维护学校治安秩序、保护广大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坚定决心,积极争取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全社会形成共同关注、支持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公安机关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扎扎实实地抓好“八条措施”和“六条措施”的贯彻落实,努力维护好学校安全稳定,为广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