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下半年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排查分析工作的通知-平博平台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下半年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排查分析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7-09-20 00:00:00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按照省教育厅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分析制度,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结合本地区、本学校实际,认真开展下半年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分析工作。各地各学校要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184号)要求,结合“建设平安浙江”暗访和《浙江省公安厅治安监督管理总队关于全省校园、医院安全防范工作交叉检查有关情况的通报》(浙公治网〔2017〕173号)指出的问题,深入细致地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生事故,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要针对本地区、本学校安全形势和事故特点认真进行分析研判,找准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着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特别是要结合下半年校园安全工作的特点,着重加强以下几方面的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学校消防隐患排查。要重点排查学校食堂、实验室、学生宿舍、宿舍管理员室、教师办公室和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隐患;检查食堂用气(油)的管理情况,油烟机定期清理情况,有无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钢瓶、伪劣燃气管路、阀门,有无在用餐区域使用燃气灶具;检查有无在学生宿舍和宿舍管理员室使用大功率电器或燃气灶具的情况,有无堵塞安全疏散通道现象,有无电线老化、私拉乱接电线、电负荷超额等电气火灾隐患等。

 

二是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检查。要检查是否根据《关于加强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装〔2008〕93号)要求落实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措施;根据新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对不再使用的化学药品进行一次集中排查、登记和销毁;对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剩、废、耗的数量进行详细记录,做到账册和实物相符,发现账物不符的,必须查明原因。

 

三是校车安全检查。要检查校车是否经当地政府许可,校车驾驶员是否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取得驾驶资格,校车是否有超员行为,是否按审批线路行驶,是否配备随车照管人员,车内灭火器是否正常,急救箱内药品是否过期,逃生锤是否缺失,学生是否系好安全带;学校门口是否有非法营运的“黑车”接送学生、残疾人专用三轮车接送学生。

 

各级各类学校在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后要形成工作报告,所有参与排查人员签字后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签阅。对排查出的可能造成师生伤害或学校较大财产损失的问题要由学校主要负责人部署落实整改,明确整改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整改完成后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复查。排查、整改材料由学校存档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省教育厅将适时组织抽查。对“黑车”接送学生等教育行政部门无权限整治的安全隐患要书面报请地方政府进行协调、整治。要着力加强校园“三防”建设和周边综合治理,全力保障学校平安稳定,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的安全责任事故。

 

各设区市教育局要认真总结梳理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的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形成相应报告,于2017年10月9日前上报省教育厅校安处。报告要重点运用数据、实例说明问题和情况,并对相关工作提出建议。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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