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战略思想,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根据部署,在“4·15”前后突出“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主题,集中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精心组织实施。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围绕“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主题,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和学生特点,丰富教育形式,拓展教育载体,让学生在教育活动中普遍掌握国家安全知识,提升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
2.注重教育实效。各地各校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统一组织活动与学生自主开展活动结合起来,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学生的参与面。要采取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通过公开课、班会等活动推动国家安全教育进课堂,组织总体国家安全观专题研讨,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与相关部门合作开展国家安全知识培训和竞赛等,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校要通过校报校刊、广播电视、校园网络、橱窗板报等校内媒体,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组织力量撰写相关宣传教育、理论研究文章,深入推进国家安全意识入脑入心。要丰富宣传手段,积极借助社会媒体力量,宣传学校主题教育活动情况,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各地各校开展活动情况请及时报告我部思政司。
教育部办公厅
2017年4月5日